挂号须知
挂号须知
1、门诊一楼至五楼均设有挂号收款窗口,患者可以根据实际需要,选择任意窗口挂号、交款和退款。
2、挂号前请到“荐医台”选择就诊医生,挂号后不能随意更换,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时,请先到挂号窗口,退号重挂。
3、挂号时请出示患者本人的身份证、社保卡、市民卡等有效证件,进行实名制挂号。
4、医保患者挂号时请出示医保卡,持其它就诊卡或用其他支付方式挂号后,不能用医保卡结算。
5、持有残疾人证、老年证、特困救助医疗卡、中医院金卡、中医康复保健门诊金卡的患者就诊时,免收诊查费(专家诊除外)。
6、方便门诊开药的患者挂号费一元,到其它科室就诊无效。
7、挂专家诊时,请自觉排队挂号,限一人一号。
8、挂号单据三日内有效,复诊患者请重新挂号。
9、残疾人、现役军人和离干人员就诊时,可持相关证件到一楼指定窗口优先挂号、交款。
本溪市中医院
2017年12月23日